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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人代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530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瑞良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盯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3·14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抽调干警开展值班备勤、巡逻检查、守桥护路和设卡盘问工作,并通过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将维稳措施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件,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53人,移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益诉讼线索1件,对金融领域和服务行业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司法保障、帮扶工作同时抓,重点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5人。为3名建档立卡户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办理的李顺栋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优秀案件”。深入推进法治扶贫,选派2名干警驻村帮扶、21名干警联系23户贫困户、14名业务骨干担任乡村“法律联络员”,主动对接群众需求,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法治宣讲2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众2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治理新模式。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条意见,扎实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企业30余家,举办服务民企“检察开放日”1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建议,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企权益等违法犯罪15人提起公诉32人,对1名涉罪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在办理祁连镇石达板村查武堂等26人破坏天祝三河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防护设施案件时,立足维护稳定,促成双方和解,有效化解矛盾并进行风险评估后,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修复了双方关系,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聚焦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坚持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做到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审查起诉市院交办的孝锋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追诉漏犯12人、漏罪3起,建议扣押财产、追缴赃款38万余元,提起公诉18人,法院均做有罪判决,对不构成犯罪的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发现的1起虚假诉讼提请市院抗诉并获支持,移送“保护伞”线索2决定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4人。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4件83人,批准逮捕 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4件156人,提起公诉13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3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9人。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2。主动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完善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工作机制,对监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件,补充侦查2件,提起公诉8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促成申诉人服判息诉,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8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0余场次,受众10000余人次配合最高检开展西部巡讲团“走进三区三州”天祝站宣讲活动,协办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所办刑事案件均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无错捕错诉案件,批捕和起诉准确率达100%。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监督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8人,追诉漏罪6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辖区内进行社区矫正的88名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情况。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2人,建议被采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人。

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突出保障民生,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力度,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从指定管辖的涉恶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件,提请市院抗诉并获支持,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裁定再审1件。认真履行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责,与法院谋共识、护公信,与行政机关强协作、促规范,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1项核心数据9项上升、2项持平,取得历年来最好成绩。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职能部门协同发力,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2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河道周边乱堆尾菜、废旧农膜随意丢弃、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污染环境问题,向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建议,探索现场送达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监督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65个,清理垃圾2.1万吨,拆除违建5509平方米,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针对松山古城破坏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与青海省互助县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四、聚焦职能优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

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入额、退出和晋升机制,遴选入额2人,退额4人,完成5入额检察官职级晋升。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规定,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件,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列席审委会5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4次。强化办案环节流程监控,实化案件质量评查问责,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确保放权不放任。

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专业化、一体化建设为目标,优化职能,将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机构精减58.3%,通过双向选择、轮岗交流,将69.2%的人员配置在办案一线。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整合司法资源,优化办案组织,组建专业化团队,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案和监督质效得到提升。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宽不放纵犯罪,从简不减少权利,严格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律师全程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防止出现被迫认罪。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1件114人,适用率74.51%,位居全市第一,超过最高检提出适用率70%以上目标要求达到认罪服判、减少社会对抗、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法律效果

五、聚焦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题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组织开展“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参加全市政法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狠抓党建责任制落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进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素质能力提升。紧贴实战要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00余人次,4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提请人大任命3名检委会委员,委员4人增至7人,检委会结构进一步优化,议案能力得到提升组织干警学好“指导性案例”、用好“检答网”,认真向上级检察机关业务专家咨询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升业务水平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精神,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落实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深入开展检务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党组向委、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2人次,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16条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活动50余人次,在广泛深入的监督中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公开法律文书122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9人次,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对此我们将铭记于心,感恩奋进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力度、举措还需加强,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存在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公益诉讼检察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民商事、金融、网络等领域专家型、专门型人才不足,监督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省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得到新加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党组工作制度,规范检委会议事规则,更加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阵地、管好队伍。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体现担当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平安天祝建设。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积极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扎实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产经营、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三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彻查、长效常治上发力,确保实现三年为期目标。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维护弱势群体正当合法权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发挥刑事诉讼检察主导作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工作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突出办案重点,深化专项行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聚焦公益“核心”,强化法定领域精耕细作,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优化案件结构,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正当合理诉求。

检察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主动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培育高素质业务人才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治,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不断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市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努力为天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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