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的、难以归口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做好文明接待工作;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案件流程监控,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工作,以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检查,检察业务统计、分析,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检察委员会工作,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和网络信息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查,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复查、复核、复验;对本院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技术保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控告、举报、刑事申诉赔偿、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和警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