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的重要一环。2024年以来,天祝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稳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由“接得住”向“接得好”转变,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内外兼修 凝聚行刑共治合力
行刑反向衔接涉及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与行政执法机关,天祝县检察院认真做好“内”“外”衔接文章,对内通过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最大化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对外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与行政部门就信息共享、案件处理、检察意见采纳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确保在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量罚等问题上达成共识,统一办案尺度。
调查核实 确保处罚精准得当
摒弃“坐堂办案”模式,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公开听证等多元化审查方式, 全面深入调查被不起诉人的违法情形、家庭情况、目的动机、社会影响等。在综合考虑其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节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适当性及法益相称性,对已无行政处罚必要的案件作终结处理4件,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29件,促进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50人, 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罚”或“不刑就行”的一刀切现象,确保了处罚的精准性和适当性。
跟踪监督 激活社会治理效能
牢固树立“全链条”监督意识,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在依法制发检察意见后,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对1件行政机关未及时处理、延期回复检察意见的案件跟踪督促落实。同时,定期走访相关行政单位,收集对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问题,有效推动对本地区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真正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相融合,在反向衔接机制末端深入促进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推动严格规范执法。
下一步,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规范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法治力量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