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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检察以“三个管理”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质增效

时间:2025-04-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天祝县检察院将“三个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做实做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以业务管理协同、案件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赋能相互融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质增效。

   深化协同配合机制,打通衔接堵点建立“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模式,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刑事检察部门拟不起诉案件,了解案情和案件进展,破解案件办案期限短和行政“可处罚性”证据搜集不到位难题,实现刑行有序衔接配合。积极获取县委支持,提请县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武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具体要求。结合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自觉把高质效检察履职融入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健全案件标准体系,夯实办案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制定《天祝县检察院案件管理40条措施》,畅通线索移送和快速流转渠道,细化案件移送、受理、审查、会商、反馈等各流程标准,促进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实现不起诉案件应移尽移,破解“不刑不罚难题”。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实现案件线索及文书一键移送、案件关键信息自动提取,案件审查精准度和跨部门流转效率大大提升。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全流程跟踪台账,覆盖案件接收、审查、反馈等8个节点,关联案件管理部门质量评估结果,实现环节可溯、进度可控。

   强化能力支撑体系,汇聚共治合力构建“专业咨询+联席会商+跟踪监督”质量保障体系,与公安、市场监管等8个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起诉案件中给予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与法院、司法局、律所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水务局等部门会签《关于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意见》,打破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壁垒,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合力。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确保涉案人员罚当其错,达到社会治理目的,天祝县检察院共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意见50余份,行政机关回复率达100%,有效推动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天祝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把“三个善于”融入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方面不断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以高质效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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