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主线,以“一体化”运行、“一站式”办理为抓手,整合力量资源,创新治理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实践工作效能。
一、聚焦“三个注重”,助力综治中心建设。一是注重党建引领,增强工作能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打造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将检察工作延伸到综合治理末端,畅通检察工作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二是注重力量配备,增强工作执行力。按照“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原则,选派2名业务骨干派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并长期在综治中心窗口设立检察室咨询服务台,“零距离”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三是注重阵地建设,增强工作推动力。自县综治中心成立以来,在县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全面开展矛盾调处、为民服务、平安建设。入驻后,共接待来访群众65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6件,办结率达100%,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开展检察听证和法治宣讲10余次,入乡镇村组及参与视频接访40余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可触可感法治温暖.
二、紧盯“三个环节”,实质化解信访矛盾。一是紧盯首访环节,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小、解决在早。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和诉求性质,及时审查分流信访事项,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依法导入,并及时答复信访人承办部门、审查期限、权利义务;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说明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提出适当建议。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在首访阶段邀请业务部门检察官到接访窗口进行接访,为信访人细致、深入分析案件,释疑解惑,使信访人在首访环节得到准确、及时的处理和答复,预防后续因不支持而引发的信访问题。二是紧盯办理环节,讲究情法并重,力求案结事了。从受理、移送、办理、救济各个阶段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做好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在办理信访人不便到场的,及时电话沟通以及通过当地司法所到场系统答复当事人并释法说理。紧盯“棘手的人,难解的事”,通过登门拜访,上门进行法律服务,缓解对立情绪,找准真正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共同推进。用好司法救助手段,采取“救助+帮扶”的手段,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医疗救助、协调办理低保等,消除对抗心理,主动息诉罢访。
三、突出“三个效果”,助推检察、综治深度融合。一是突出综合审查效果,提升办案效力。坚持把调处矛盾纠纷做在前端,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案情后,为切实化解矛盾,以“综治中心平台+专业力量+社会力量”的优势,联合公安机关详细了解双方诉求、摆事实、讲道理、说法理,助力推动矛盾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并握手言和。二是突出公开听证效果,“零距离”感受检察力量。开展听证活动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结果一一说明,会上对为何涉嫌犯罪、处罚结果等充分交流,听证员分别发表意见,案件当事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自己以后将遵纪守法,不再冲动行事,体现了“情、理、法”的融合。三是突出法律和社会效果,提升轻刑案件化解能力。通过依法严格办案,正确运用法律政策,将案件处理放在国法、天理和人情中多加考量,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理、合情,不仅能够体现案件精准性,还能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