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祝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结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专项行动落实,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内外兼修提升办案质效。天祝县检察院紧盯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学习培训,对内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各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共移送发现的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11条。
注重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024年,与永登、青海互助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移交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2件。与天祝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会签《关于开展“天祝白牦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在新领域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结合地域特点,突出精准监督。公益诉讼是系统性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天祝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走好公益诉讼检察“群众路线”,将四大传统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重点,实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传统四大领域全覆盖并取得实效。2024年共办理四大领域案件70件,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开展相关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努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11+N领域案件办理,积极开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文物及文化保护”等专项监督工作并取得实效。2024年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共安全领域案件11件。办理的乌鞘岭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公路保护职责、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职责、村务公开监管职责、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件案例被作为高质效案件上报省院“公益诉讼具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共享平台”。
数字赋能,激活公益新动能。坚持以“小切口”破题,突出“小而精”,积极盘活内部数据,主动谋划打通数据壁垒,探索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机制运行。2024年,天祝县检察院通过整合生态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利用监督模型成案1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进一步推进覆盖公益诉讼检察主要监督领域的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
下一步,天祝县检察院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强化多部门联动,逐步形成各单位、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的温度,不断提升公益影响力,全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