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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细抓实抓好案件管理 天祝检察出台案件管理40条措施

时间:2025-02-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决策部署,抓细抓实抓好案件管理,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来,近日,天祝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专题研究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天祝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分为四个部分40条,聚焦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管不好的问题,把案件管理贯穿案件受理、案件流转、案件办理、案件办结等环节,构建起案件管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

一是确保标准统一,筑牢案件入口关《措施》明确案件管理部门各类案件的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及审查要点,确保每一个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材料齐全、规范,杜绝随意受理或推诿现象。对于特殊刑事案件受理推行首接责任制,由刑事检察官同步审查,切实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为后续的司法办案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系牢办案衔接链《措施》明确各环节移交时限、分配规则以及变更承办人程序,建立全方位、实时化的案件流程监控体系。案管部门通过办案系统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重点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关键节点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流程违规问题,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督促办案人员及时纠正,确保案件办理在法定期限内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提升办案质效,守牢案件质量线《措施》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构建了符合该院工作实际的常态化、多层次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案件进行核查、分析以及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汇总,及时发现纠正办案风险隐患。对于应当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等检察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依照司法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落实闭环管理,把牢案件出口端《措施》要求结案前需同步做好涉案财物流转工作,建立案件办结自查制度、办案部门组织核查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作为案件归档前的必经程序,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轨制归档,确保长期可追溯。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注重数据背后原因分析,根据数据特点指出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措施》通过细化案件管理全流程措施,推动案件管理从粗放式精细化转型,实现受理有标准、流转有监督、办理有质量、结案有闭环的目标,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下一步,天祝县检察院将持续有效推进措施落实,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工作,以高质效的案件管理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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