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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检察院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小案” 服务大发展 保障大民生

时间:2024-10-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是基层检察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的务实之举。天祝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微权利、微诉求得到合法保护、公正处理,推动“司法小案件”成为“民生大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办好“小案”为大局服务

一是呵护黄河“毛细血管”。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加强协作配合,联合青海互助县检察院、兰州永登县检察院签订大通河、庄浪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巡河检查,凝聚保护合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度,联合河湖办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2023年5月天祝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予以激励。二是守护高原绿色净土。针对天祝高原夏菜规模产量逐年扩增现状,紧盯蔬菜流通环节产生尾菜量大且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难度大、处理成本高等问题,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服务,实地走访,与企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紧密协作,督促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产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蔬菜尾菜处理利用等相关机制,形成“企业主管+菜库付费+政策补贴+社会共治”的尾菜处理体系,从源头上促进高原夏菜产业绿色发展。三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挂牌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办案效率,平均办案时长由原来的21天缩短至7天。做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对拟不起诉人开展行政处罚,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同时加强诉源治理,对同类案件反映出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监督,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2023年以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6件。

二、坚持人民至上,办好“小案”为人民司法

一是多维度保障薪资权益。聚焦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犯罪、稳妥办理涉欠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等,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欠薪的十项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更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注重用诉前调解手段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在办理一起28名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时,办案人员主动走访企业,及时听取农民工意见诉求,通过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书面和解。二是全方位守护“年少的你”。组建“格桑花”未检办案团队,优化综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邀请3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培训25场次,向近万名中小学生及其家长送上心理健康大餐。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细则》,从源头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种群众诉求渠道,实现控告、申诉、举报、咨询等受理回复、办理答复及查询“一站式服务”,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连续多年无越级上访情形。坚持因案制宜、因人施策,灵活开展“集中听证”“视频听证”“上门听证”,将“小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减轻群众诉累。

三、深耕主责主业,办好“小案”为法治担当

一是办好每个案件提升办案质效。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自觉检察行动,着眼于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办理某汽贸公司与李某某公证债权文书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发现在同类案件中还存在违法出具公证书导致法院执行错误的同类案件,遂向公证机构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向法院提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通过双向监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强化数据应用优化检察管理。加强对办案数据的对比分析,注重研判和把握动态趋势,对发现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形成分析报告。例如,通过分析近年来刑事案件发案率,发现天祝县城阴屲山片区犯罪频发、犯罪类型较多、严重犯罪占比较高,遂形成犯罪分析材料报告县委,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数据分析,赋能检察监督,推动诉源治理。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意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聚焦劳动合同、道路安全等重点内容,紧盯宣传日、普法周等重要节点,突出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找准切口,提高认识,全面精准普法,使普法宣传融入城市社区,走到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里。今年以来,在“两微一端”推送信息7000余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160余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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