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检察院做实做细案件管理工作 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4-0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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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祝县检察院积极构建事前预防引导、事中流程监控、事后评价监督的案件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真正做到“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管理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一、强化事前预防引导
一是把好案件入口。严格按照规定受理案件,明确由一名干警专门负责案件受理工作,确保案件受理管辖合法、卷宗材料齐全、强制措施适当、移送期限合规,做到“当日收、当日送”,保证案件受理的及时性。严格遵循“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对变更承办人、指定分案等严格落实审批机制,严拒人情案、关系案。二是严守办案期限。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进展情况每天进行系统监控,对即将到期案件进行办案期限提前预警,保证案件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检察环节轻刑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由之前的21天缩短至7天。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依据责任轻重、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难度等因素,合理划分业绩考评中的比重,确保全面公正的反映办案人员工作实绩,引导办案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二、强化事中流程监控
一是加强预警提醒力度。突出流程监控重点,利用“动态管理+重点监控”的流程监控模式,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预警、提醒。依托“数据校验管家”,由专人负责审核案卡信息,制定“每日两查、填完就查、互相提醒”等具体措施,对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和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的方式提醒预警110余次,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完善案卡信息,确保案件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压实数据填录责任。落实“谁办案、谁填录、谁负责”的案卡填录主体责任,明确办案检察官是案卡信息填录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办案组中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作用,持续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现及时整改、即时核查、准确无误。定期组织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填录规则。三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各层级审核案件范围,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注重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审核把关作用,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抗诉、不诉等重点案件召开会议12次,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
三、强化事后评价监督
一是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评查人员和承办检察官的工作职责,规范评查工作文书材料。运用常规评查、重点评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评定质量等级。加强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等案件的重点评查和交叉评查,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的常发性、普遍性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评查案件99件,评查出问题20余个。二是健全定期通报机制。建立月通报机制,每月对案卡填录和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发布案件质量问题清单,督促业务部门对不规范问题集中分析研判,严格整改落实。建立季点评机制,每季度紧盯上级重点工作,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报表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形成检察业务综合分析报告,并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逐项通报各项业务数据指标。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规定》,不断规范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工作,聚焦疑难案件和民生关注热点,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监督评议、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的司法办案活动105人次,增强检察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主动性、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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